文化部对于公布第三批国家级非物量文化遗产名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曲辖市文化厅(局),新疆消费建立兵团文化局,各筹划单列市文化局: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对于删强我国非物量文化遗产护卫工做的定见》(国办发〔2005〕18号)(以下简称《定见》)精力,为有效护卫和传承国家级非物量文化遗产,激劝和撑持国家级非物量文化遗产名目代表性传承人生长传习流动,依照《文化部办公厅对于引荐第三批国家级非物量文化遗产名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办社图函〔2008〕367号)的要求,经各地陈述、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社会公示等步调,最后确定了张定强等711名第三批国家级非物量文化遗产名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现予以公布。
国家级非物量文化遗产名目代表性传承人是非物量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通报者,把握着非物量文化遗产的富厚知识和精湛武艺,是非物量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代表性人物。各地区、各部门要依照《定见》要求,细心贯彻“护卫为主、抢救第一、折法操做、传承展开”的工做方针,激劝和撑持国家级非物量文化遗产名目代表性传承人生长传习流动,着真作好非物量文化遗产护卫工做,为弘扬中汉文化,建立中华民族共有精力家园,敦促社会主义文化大展开大繁荣,构建社会主义谐和社会,作出新的奉献。
特此通知。
附件:第三批国家级非物量文化遗产名目711名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牌名不分先后)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